小拉出行:子公司被罰200余次,創始人表示不知情
11月23日消息,據媒體報道,網約車平臺“小拉出行”創始人就其全資子公司福州海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福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0余次行政處罰一事表示不知情。
11月23日消息,據媒體報道,網約車平臺“小拉出行”創始人就其全資子公司福州海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福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200余次行政處罰一事表示不知情。
據悉,“小拉出行”于2021年7月上線,最早在貴州遵義和福建福州等地開展網約車業務。據查詢,海鄒科技自今年7月至11月初,因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被福州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行政處罰200余次,罰金共計270余萬元。
然而,“小拉出行”面臨的問題不止于此。8月3日,海鄒科技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被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至今仍無更改。
今年8月,“小拉出行”因不合規車輛派單、低于成本價運營、投訴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先后被山東省日照市和威海市有關部門約談。9月6日,遵義市政府辦公室在“政府留言板”回復網友時表示,“小拉出行”未取得遵義的任何營運許可,屬非法營運。
據了解,11月19日,“小拉出行”上線會員模式,司機交保證金后,才能獲得會員購買資格,而沒有交保證金的司機每天從只能接5單縮減成1單,但有司機發表評論稱:“交了保證金充了會員后,搶單成功率反而直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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