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周在即,機票價格越搜越高,你被“大數據殺熟”了嗎?
十一黃金周即將來臨,在這讓錢包空虛的節日到來之際,一個被人們持續發覺、深惡痛絕,但每個涉及到的公司都堅持否認的現象——“大數據殺熟”也隨著節日的腳步一起來了。
日前,央視報道了一位用戶在某在線旅游APP預訂酒店機票的價格比“新手”貴,部分在線旅游平臺存在差異化定價的行為。一位來自廣東的溫女士表示,自己最近在某在線旅游平臺關注航班動態,發現每搜索一次機票價格就高一次,“那還不如注冊一個新賬號,還能便宜點?!?
“大數據殺熟”,是去年以來網絡上的熱門話題,機票越搜越貴則是在線旅游疑似“大數據殺熟”的焦點。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十一假期開始,這些利用大數據分析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亂象將迎來嚴格治理。近日,國家文旅部發布《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對上述現象均作出了具體規定,利用大數據“殺熟”等行為被明令禁止,不合理定價將領最高3萬元罰單。據悉,《規定》將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01
“罪惡”的開始
在大數據時代,客戶經常使用的App可以推測用戶的興趣愛好和消費偏好。另外移動設備的位置信息可以幫助金融企業了解客戶行為軌跡、興趣愛好、品牌偏好和消費需求。
技術本用來反哺場景,為人類提供更好的服務??墒钱敶髷祿嗔恕皻⑹臁眱蓚€字,本質就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比如一件商品,每個人的購買價格本來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商家說:我偏不!
于是,一頓操作猛如虎,熟客的購買價格高于新客購買價格的現象時常出現。
對于不同買家,價格上區別對待,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說起互聯網的第一次“殺熟”,要把時間倒回到2000年附近。
1999年,互聯網泡沫達到頂峰,到年末的12月10日,亞馬遜的股價一度高達107.13美元,而后泡沫破滅,股價一路狂跌。那段時間,亞馬遜內憂外患,壓力山大,于是開始了這樣一個實驗:
選取68種DVD進行動態定價,根據用戶的購物歷史、上網行為等數據作為依據,對不同用戶提供不同的報價。如果一個用戶之前購買過很多次DVD,它就認為,這個用戶之后購買的可能性也很大,報價稍高就能多賺一點錢,積少成多。
不作死就不會死,這個方法持續了一段時間,很快就被用戶發現了,引發了用戶集體抵制,亞馬遜只好停止該實驗,并向消費者道歉。并承諾不會利用消費者的消費數據進行動態定價。然而用戶并不買賬,亞馬遜的股價也在當時繼續下跌,到2001年9月28日,已經跌到5.97美元,還不到1999年底高點的18%。
從始作俑者亞馬遜的故事算起,已經20年過去了,時間回到現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大數據殺熟”已經進入到我們每個人的視線,從打車、訂酒店、買機票、購買會員服務等無所不含。
只要你買,只要我有,一切皆可“殺熟”。雖然有用戶總在網絡上討伐此類行為。字字扎心,但也有用戶已經見怪不怪了,有用戶表示:“已經被殺習慣了,覺得這是線上商家的正常操作,那就默默接受吧。”
用戶認為問題普遍存在,但是,所有涉及到的企業均否認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
真相究竟如何?
02
現實的“殺熟”的確存在
“大數據殺熟”確實存在。
近日,在某在線旅游平臺APP上,央視記者用新舊兩個賬號同時查詢同一間酒店。上面就顯示,新用戶的價格是1130元,老用戶的價格是1349元。這是典型的“大數據殺熟”現象。
一位來自廣東的溫女士表示,自己最近在某在線旅游平臺關注航班動態,發現每搜索一次機票價格就高一次,“那還不如注冊一個新賬號,還能便宜點?!?
為什么??永嫌脩??
生的想殺也殺不著啊。互聯網的生客主要分兩類,一類是之前從未遇到過類似產品的萌新用戶,他們接觸一個新鮮的線上產品十分糾結,持續觀望,平臺哄著他們趕緊下單都來不及,自然也不會坑他們。
還有一類是線上消費的老司機,身經百戰什么套路都門清,想坑他們不容易。
而只有一些忠實的老用戶,無論刮風下雨,都會忠實的下上一單,不需要考慮他們會不會糾結,是不是了解套路,哪怕價格出現變動,也很難阻止他們下單,令人感動。
還有一種是需求度越高的用戶也越容易被“殺熟”。比如在極度缺水的沙漠中把一瓶原價5快錢的水10塊錢賣給一個很渴的人,別說10塊,100塊估計都沒問題。
用戶越需要這個商品,就越容易接受商品溢價。
商家通過建立用戶畫像,將用戶在APP上的一系列數據進行整理歸納,如社交行為、消費行為、偏好習慣、財富屬性、信用屬性、地理屬性等分析計算,有時候在該APP以外的數據也不放過,特別是如果使用的很多APP都是一家公司所有,所有散落的數據會相互共享,用戶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那么,所有的線上消費優惠、減免活動都會是“殺熟”嗎?
肯定不是,“大數據殺熟”只是普遍存在,市場發生的現象,但不能涵蓋所有線上商家推出的優惠活動。只要規則透明、與歷史消費記錄無關、對所有用戶公平的優惠活動就有90%的概率不是“殺熟”。
03
十月一日起明令禁止
大數據懂你,但不愛你,不但不愛你,有時還想坑你······
除了變得非常有錢,對價格傷害不屑一顧之外,在這個大數據可能被利用,老用戶可能被區別對待的時代,我們應該如何自處?
有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對客戶實施了價格欺詐,客戶可以主張3倍賠償,最少也是500元的賠償?!?
我們要學會提高分辨能力和消費知識學習,熟悉商家的套路,熟悉我們可能借助的輿論支持,熟悉可以保護我們的法律法規。
也需要變得更加勇敢,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勇敢的維護自己。好消息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在線旅游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權益,對有濫用技術手段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在線旅游經營者,縣級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除“大數據殺熟”之外,不少在線旅游平臺之間為爭奪客源進行惡性競爭,發布不合理低價游,誘導評價、擅自刪除差評、退訂扣費高、退款不及時等問題頻頻爆出。
規定在第十三條明確指出,在線旅游經營者應當保障旅游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游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游者作出評價,對旅游者作出的評價應當保存并向社會公開。在線旅游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后臺記錄和保存。
另外,99元跨省四天團、199元跨省雙飛團……這樣明顯不合理的低價產品,以后可能無法在在線旅游平臺上看到了?!稌盒幸幎ā返谑藯l明確,在線旅游經營者應當協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對不合理低價游進行管理,不得為其提供交易機會?!稌盒幸幎ā返谌鶙l明確,在線旅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為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旅游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隨著在線旅游經營者不斷增多,競爭越來越激烈,利用超低價吸引下載、消費的案例近年來也越來越多。“很多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以為買了超低價產品是薅到了羊毛,但是實際上羊毛都是出在羊身上。”
業內人士表示,以前只是不法商家用“套路”欺騙不懂旅游業務的消費者,但是現在不合理低價難滅還有個新現象,就是有些消費者明知是不合理低價仍然想要購買,以為依靠自己的小聰明可以從商家那里薅到真正的羊毛,但這是非常冒險的行為,有可能會出現人身傷害的問題,這樣的做法不僅助長了不法商家的氣焰,更有可能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