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酒瓶生產商產生糾紛,茅臺白金酒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433萬
8月13日消息,信息顯示,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白金酒有限責任公司于近日新增一則被執行信息,執行標的金額433.8769萬元,執行單位為宜興市人民法院。

8月13日消息,信息顯示,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白金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白金酒”)于近日新增一則被執行信息,執行標的金額433.8769萬元,執行單位為宜興市人民法院。
AI財經社通過天眼查了解到,該案系宜興市金魚陶瓷有限公司與茅臺白金酒相關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而起。
今年4月30日,申請人宜興市金魚陶瓷有限公司向宜興市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茅臺白金酒銀行存款43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財產,并提供了擔保。
5月,宜興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茅臺白金酒的銀行存款43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財產。
AI財經社了解到,除了與陶瓷公司產生糾紛外,茅臺白金酒還陷入成都卓爾酒類鏈式包裝有限公司、成都吉盛包裝有限公司、成都晟達彩包裝有限公司等包裝制品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中。
公開資料顯示,茅臺白金酒成立于2013年5月,是茅臺集團旗下研發、生產、供應、營銷、服務一體化的集成醬香酒新型平臺。
從股權結構來看,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為茅臺白金酒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0%。
而與茅臺白金酒產生糾紛的宜興市金魚陶瓷有限公司,則是一家陶瓷酒瓶生產商,該公司專注于中高檔酒瓶的生產、銷售服務,用戶涵蓋茅臺、五糧液、口子窖、汾酒、西鳳酒、瀘州老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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