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大數據殺熟,反壟斷指南來了
2020年11月11日零點一過,各大電商巨頭就開始陸續公布自己再創新高的實時成績單,不過,這場購物狂歡并沒有同步刺激這些電商巨頭們在資本市場的股價表現。
現在,真正的刺激來了!
就在雙11前一天,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指南”),給狂歡中的電商巨頭們當頭一棒,股價應聲下跌。
截至美東時間11月10日收盤,阿里巴巴股價下跌8.26%,報收266.64美元;京東下跌5.63%至80.08美元;拼多多下跌2.87%至103.09美元。11月11日,截至當天港股收盤,阿里巴巴下跌9.8%至248.4港元;京東下跌9.2%至300港元,美團則下跌10%,報收于270港元。
從規范行業角度,市場對“反壟斷法”呼吁良久,該指南推出后究竟會對國內電商平臺產生哪些深刻影響?
糾錯明確,股市反應過度?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這份反壟斷“指南”中指出,推出該政策的目的,是為預防和制止互聯網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降低行政執法和經營者合規成本,加強和改進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平臺持續健康發展。
“指南”顯示,《反壟斷法》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并對平臺壟斷行為的定性作出明確解釋,如不公平價格行為、低于成本銷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等。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接受AI財經社采訪時表示,“指南”很明確針對的是一些頭部互聯網企業,反壟斷將利于商家、惠及消費者。
她舉例稱,此前出現了愛庫存實名舉報唯品會不正當競爭、美團要求商家二選一等負面事件,“指南”的推出將是商家的福音,利于促進平臺之間的公平競爭,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與此同時,針對頻頻曝出的大數據殺熟,亦有遏制作用,利于消費者。
“指南”在雙11期間推出,狂歡正酣的電商巨頭們股價很快哀鴻一片。對此,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接受AI財經社采訪時表示,股價應聲下跌是市場有些“過度緊張”,因為政策出臺的目的并不是要把平臺型企業、平臺型經濟置于死地,市場對相關企業“過度擔憂”,現在僅是征求意見階段,后續會怎樣執行,并不會很快體現在上市公司業績上。
沉疴良久,解決并非一朝一夕
“指南”對于商家及消費者而言是一場及時雨,以消費者遇到的價格陷阱、大數據殺熟等現象為例,此前多以個案來處理,導致漏洞得不到全面修補。這是一項僅依靠平臺企業自我監管、自我補缺并不足以實現的大工程。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對AI財經社表示,互聯網平臺發展至今,實際上產生了很多弊端。但這些弊端已經不僅僅是靠平臺自身和行業的自我調節來實現,只能從更高的維度監管層面去解決問題。
在董毅智看來,我國互聯網企業反壟斷問題確實已經到了關鍵的時間節點,監管部門不得不做出選擇的時候,而在雙11大促期間發布指南針對性可能更強,也是給平臺“警示”,不得做出“過格”事情更不可任意妄為,還需要考慮整個社會的公平公正,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這份“指南”從市場監管、行業全面規范角度,對平臺沉疴實施監管、糾錯。此前關乎老百姓健康利益的心臟支架從一萬多降至幾百塊的消息,在沈萌看來,亦是用監管的強有力度,壓縮行業非正常灰色利潤空間,讓利給消費者。因此,“指南”對破除互聯網經濟弊病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沈萌指出,對于傳統經濟壟斷,互聯網打破地域空間限制,因此平臺壟斷都比較隱蔽,這是新型壟斷存在的風險。壟斷也并非“都是邪惡的”,主要在于企業是否濫用自身壟斷地位。比如利用自然形成的壟斷地位對其他競爭對手進行排他競爭,這才是違法行為,也是反壟斷要打擊的目標。
相比過往相關政策,董毅智認為,新推出的反壟斷“指南”“有很大不同”,尤其是直接點名“平臺經濟”和“反壟斷”這兩個關鍵點,其中在涉及協議控制(VIE)架構的經營者集中屬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范圍,其實已經非常明確了,“指向就是阿里、京東、美團、字節跳動等互聯網企業,11月6日也已經邀請27家企業開了行政指導會,指南也是配合會議來進行的,那么跟過往就有很大的差異了”。
蒙慧欣認為,僅憑這份“指南”并不能完全杜絕平臺弊端,政策的出臺對行業亂象提出了警示作用,后續還需要配套規定出臺,解決沉疴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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