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被判侵權且處被罰3.5萬元,因使用熱播劇截圖作網店宣傳
近日,上海知產法院對一起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作出二審判決,認為淘寶天貓某店鋪在銷售《親愛的,熱愛的》“韓商言同款”上衣的同時,未經許可使用該電視劇截圖畫面侵犯著作權。
11月30日,據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在社交媒體發布消息稱,近日,上海知產法院對一起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作出二審判決,認為淘寶天貓某店鋪在銷售《親愛的,熱愛的》“韓商言同款”上衣的同時,未經許可使用該電視劇截圖畫面侵犯著作權。
該案中,劇酷公司享有電視劇《親愛的,熱愛的》著作權,其發現隆科公司(淘寶天貓某店鋪經營商)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店鋪內使用該電視劇截圖畫面,并銷售該截圖畫面中男主角韓商言所穿的同款黑色短款上衣。
劇酷公司認為隆科公司侵犯了其對涉案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所以將其訴至法院。
一審認為,隆科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劇酷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截屏置于網絡,構成對劇酷公司網絡傳播權的侵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判決隆科公司賠償劇酷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35000元。
隆科公司因對一審判決不滿,隨后再次提起上訴。上海知產法院認為,涉案電影作品具有獨創性且截圖屬于獨創畫面的組成部分。綜上,上海知產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為合作媒體授權博望財經轉載,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文章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博望財經立場,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及原出處獲得授權。有任何疑問都請聯系(聯系(微信公眾號ID:AppleiTree)。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文章僅作為資訊傳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觀點導向,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