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案靴子落地一年后:寧波東力賣資產紓解流動性風險
10月18日晚間,A股上市公司寧波東力發布一則“關于全資子公司出售資產的公告 ”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寧波東力傳動設備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與寧波昕力簽訂《不動產轉讓框架合同》,將寧波市江北區通寧路520弄199號的不動產以3.69億元的對價(暫定)轉讓給寧波昕力。
對于轉讓目的,寧波東力給出的公告顯示,公司遭受合同詐騙,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為解決流動性風險,保障公司主營業務的健康穩定發展,遂出售相關資產。
那寧波東力遇合同詐騙究竟是怎么回事?
回溯來看,早在2016年6月30日,寧波東力擬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的方式,以21.6億元購買年富供應鏈100%股權。
與此同時,擬向寧波東力實控人宋濟隆和年富供應鏈股東之一的母剛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3.6億元。收購計劃于2017年7月15日順利獲批。
然而好景不長,2018年7月1日,寧波東力突然披露了一則立案通知書,稱其在收購年富供應鏈的過程中,遭遇合同詐騙。
2018年8月初,寧波東力又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李文國及其高管團隊涉嫌隱瞞年富供應鏈實際經營情況,通過多家海外關聯企業,侵占公司資金,與客戶串通,大肆財務造假,騙取公司股份及現金對價21.6億元,騙取公司增資款2億元,誘騙公司為年富供應鏈擔保15億元,李文國及年富供應鏈總裁楊戰武因涉嫌合同詐騙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部分高管失聯。
時隔一年多時間后,寧波東力“合同詐騙”案終于有新進展。2020年1月22日,浙江省寧波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富裕倉儲和年富供應鏈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萬元;李文國以及高管楊戰武、劉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均犯合同詐騙罪”,其中李文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等。
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裁決書》,維持寧波中院一審判決。至此,寧波東力“合同詐騙”案靴子終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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