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必勝客因擅自營業被罰3萬,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
2022-07-15 10:41
上海必勝客有限公司杭州五福路店新增一則行政處罰,具體處罰事由為該店為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依據《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第一條之規定,屬較輕違法行為,最終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令其停產停業,并罰款3.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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