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店擅自使用林志玲肖像判賠9萬
2022-04-24 16:36
近日,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原告林志玲訴稱,近期發現被告潮州市眾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其成人用品網店銷售的產品廣告圖中,使用原告肖像、姓名及簽名。原告要求道歉并賠償16萬元等。法院認為,被告構成對原告林志玲肖像權及姓名權的侵犯。裁判結果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向原告林志玲道歉并賠償9萬元。
(博望財經) 下載博望財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