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公司因生產口罩不合格被罰
2022-04-13 15:35
廣州一公司因生產型號(規格)為17.5×9.5cm的“恒舒普通防護型口罩”,經抽樣檢驗發現所檢“過濾效率防護效果”項目不符合GB/T32610-2016標準,判定為監督總體嚴重不合格。當事人在得知其生產的口罩不合格后,采取了召回措施,發出了召回通知書。最終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920元,并處1.5倍罰款10800元,共計12720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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