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起訴爭“頭條”相關商標二審被駁回
2021-08-11 14:46
近日,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案號(2021)京行終3271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均含有“頭條”,且“頭條”均屬于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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