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起訴倒置微信支付商標一審被駁回
2021-08-06 11:16
近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法院查明訴爭商標為21824105號“迷你過”商標,騰訊訴稱該商標與引證商標“微信支付”近似,損害騰訊公司的在先著作權。
法院認為,騰訊公司《微信支付品牌標記》登記日期在訴爭商標申請日之后,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存在擾亂商標注冊秩序情形,判決結果為駁回騰訊公司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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