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公司被判賠吳京34萬元:將肖像用于檳榔外包裝
2021-07-19 14:15
近日,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戰狼公司”)與吳京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審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戰狼公司賠償吳京經濟損失34萬元、公證費2000元,合計34.2萬元;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并回收、撤除、銷毀含有吳京肖像和姓名的產品和宣傳品;在其經營的網店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七天刊登聲明向吳京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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