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互金協會:防范以“虛擬貨幣”及其他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金融活動
2019-03-22 08:07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文稱,在京各相關機構、個人,所有金融業務和活動都需納入國家監管范圍,以“STO”為例,涉嫌非法金融活動,涉及該類活動的團體,將會受到驅離、關閉網站平臺及移動App、吊銷營業執照等嚴厲懲處。協會稱,警惕不法分子以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通證經濟”、“眾籌”、“共識經濟”等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
(36氪) 下載博望財經APP